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9410.“祂不伸手”表在其能力中的这真理并不存在于那里。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经由真理而来的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 9025, 9133节);这能力经由真理而来(3091, 3502, 6344, 6423, 8304节);真理从良善,也就是说,经由良善从主那里取得其一切能力(6948, 8200, 9327节)。由此明显可知,“祂不伸手在分别出来的以色列人身上”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不与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同在。在其能力中的真理不与他们同在的原因是,他们与天堂分离,因而与主分离;事实上,圣言将一个人与天堂结合在一起,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在一起,因为构成圣言字义的一切都对应于天使所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果只照字面,而不同时照教会的某种教义,也就是圣言的内在来理解圣言,与天使就没有任何联系。
以主对彼得所说的话为例: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还有祂对门徒说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8:18)
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因而那些与教会的真正教义分离的人,会说服自己确信,主将这种权柄赋予了彼得,也赋予了主的其他门徒。这种信念导致这种了地狱般的异端邪说,即:某些人有权柄让凡他们所愿意的人进入天堂,或把他们关在天堂之外;而事实上,根据教会的真正教义,也就是圣言的内在,唯独主拥有这种权柄。因此,那些知道圣言的外在意义,同时也知道它的内在意义的人就明白,主的这些话是指从主所获得的信和信之真理说的;拥有这种权柄的,是从主所获得的这种信,因而是主自己,绝不是任何人。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彼得和十二个门徒的代表,以及“磐石”和“钥匙”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彼得代表信(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 4738, 6000, 6073e节);主的十二个门徒,和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一样,代表信和爱的各个方面(3488, 3858, 6397节);“磐石”表示信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从主所获得的信(参看8581节);“钥匙”表示权柄或能力,这从圣言中提到“钥匙”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并且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 17, 18)
启示录:
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的。(启示录3:7)
以赛亚书:
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祂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以赛亚书22:22)
在这些经文中,“钥匙”表示权柄或能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唯有主拥有这种权柄。
由此可见,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是何品质,即:他们根本没有与天堂结合,因而没有与主结合。那些根据字义解释主对彼得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的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僭取拯救人类的权柄,使自己成为天地之神;他们如此行是出于疯狂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凡理性思考的人都能看出并明白,人根本不可能赦免任何罪,因为罪唯有通过形成或发展一种新的生活,也就是唯有通过被主重生才能得以赦免。重生一直持续到人在世生命的结束,之后直到永远(参看8548-8553, 8635-8640, 8742-8747, 8853-8858, 8958-8969节)。
还必须简要说一说何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大能者”,而且在教会也众所周知,他们就是大能者。然而,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而为大能者,因为他们是发自主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他们从主拥有如此的大能,以致他们当中的一位就能赶走一千个魔鬼团伙,把他们关在地狱,约束他们。因为发自主的神之真理充满众天堂,并形成它们;你若愿意相信,一切事物都是通过这真理而被制作和创造的。圣言(或译为道)太初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14),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物质,万物皆从它产生;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点,因为如今人们对神性真理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从统治万有的那一位口中所出的话语,要按照这些话来执行他的命令。至于人们对神性真理当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可参看前文(9407e节)。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启示录都描述了发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全能: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8, 11)
显然,“羔羊的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9395节);“他们所见证的话”是指被接受的神之真理。
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因而那些与教会的真正教义分离的人,只根据字面来理解这些预言。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血”是指指血液,因而是指主的受难;而事实上,发自主的神性真理才是这些话中“血”的意思。那些处于教会的真正教义的人就能知道,他们不靠血,而是靠倾听神的真理并遵行它而得救;因此,凡允许主通过神性真理使使自己重生的人都会得救。凡从主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因而凡处于仁和信的良善之人,都能知道、理解、看见并觉察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就是那些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我自己可以肯定地说,当我读到“羔羊的血”,并思想主的宝血时,与我同在的天使只知道我所读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我所想的就是这真理。不过,就让简单人去持守自己的教义,认为他们因着主的宝血得救去吧,只要他们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因为那些如此生活的人在来世会获得启示或光照。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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